关于免去林时邦等人商会职务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/1/7 0:00:00 点击率:7508次
各位会员:
根据山东省福建商会章程,经山东省福建商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研究决定:
自2015年12月27日起,免去何优仙山东省福建商会名誉会长职务。
自2014年10月15日起,免去林时邦山东省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职务。
何优仙、林时邦等两人将不再是我会会员,不再办理免职手续。
特此通知!
山东省福建商会
2016年1月6日
各位会员:
根据山东省福建商会章程,经山东省福建商会第二届四次理事会研究决定:
自2015年12月27日起,免去何优仙山东省福建商会名誉会长职务。
自2014年10月15日起,免去林时邦山东省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职务。
何优仙、林时邦等两人将不再是我会会员,不再办理免职手续。
特此通知!
山东省福建商会
2016年1月6日